英国工业革命自诉法律与经济学外文翻译资料

 2022-11-20 17: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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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工业革命自诉法律与经济学

Mark Koyama

摘要:市场可以提供执法吗?本文通过分析一个历史案例研究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引入警察之前,英格兰盛行的自诉制度。笔者研究了为什么在工业革命期间这个系统受到了压力,以及私人俱乐部是如何涌现出来,使内部机制内部化,导致私人系统产生的威慑力不足。历史证据表明,这些私人机构在公共选择考虑因素中阻碍了引入专业警察部队的时期,在改善犯罪问题方面取得了部分成功。

关键词:经济犯罪;私人起诉;俱乐部商品;威慑驾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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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传统上,执法被认为是国家必须提供的公共物品。但是,这一观点受到了研究的挑战,这些研究表明,私人提供的治安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并且在经验上是可行的(参见Becker 1974;兰德斯和波斯纳1975;弗里德曼1984,以及其中许多人)。然而,一些问题仍未解决。尤其是,尽管确定私营执法机构在小型和紧密社区中可以发挥良好作用,但它们是否具有可扩展性,即是否能够在较大的社会中产生有效的威慑水平尚不清楚。在本文中,我研究了一个历史案例: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1750-1850)阐明了这个问题。我认为在工业革命期间,前现代的私人诉讼制度破裂了。然而,直到1828年,伦敦还没有以公共资金作为基础的专业警察部队,直到1856年,该国的部分地区仍未上市。我表明,一家私营机构能够应对法律和秩序的崩溃,并改善引入警察之前的犯罪问题。被称为检举重罪犯协会的俱乐部资助了其成员的起诉并提高了整体的威慑水平。

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英格兰,私法执法的例子很重要,因为虽然私法执法的大多数其他例子都是基于小规模的社会团体,但这些例子可以说并没有告诉我们如何扩大这些机构的功能,十八世纪晚期的英格兰是一个庞大的,迅速城市化的经济体,正在经历持续的经济增长。

庇古传统中的经济学家通过识别可能的市场失灵找出了合理的政府提供的例子(庇古1952)。这为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政府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理由:国家的崛起可以被解释为代表长期市场失灵的纠正。这种观点完全符合二十世纪中期英国警察历史学家的观点,他们以最糟糕的情况描绘了传统的私人制度:一种无法提供安全的无序和任意制度。他们认为,专业警察力量的理由很明确:它纠正了只因反动精英的不合理态度而导致的市场失灵。

强化系统的理论框架和大量的研究为私人提供法律或合同执法服务提供了经验证据,这项研究的主要发现和人类学的广泛文献,经济学和社会学认为,由于恢复原状和排斥现象普遍存在,并且成功地使用了解决办法,所以在小规模社会中不需要公开进行强制执行。

重要的是,私人执法系统要么依赖个人之间的重复互动,要么依靠声誉。在小规模,密切联系的社会中,这些机制在执行合作方面很有力:未来的前景会诱使个人避免暴力或盗窃

这引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现代社会中可以使用私人执法形式,而现代社会不包括数十人或数百人,而是数十万人或数百万人,他们彼此不认识,有很多理论上的理由认为,依靠民间定理的机制本身可能无法支持大型社会的合作。尤其是,如果惩罚罪犯的代价昂贵,那么私人执法系统可能面临搭便车问题,随着社会变得更大,这个搭便车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严重。总之,关于私人执法形式已经在小规模,紧密结合的社会中建立了私人执法系统的有效性,但尚未证明这些机构能够在更大或更大的范围内有效提供类似的服务流体。

英格兰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的自诉制度使我们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在工业革命期间,一个已经有效数百年的私人诉讼系统受到严重的压力。然而,它并未被专业警察部队所替代。议会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拒绝了全国范围内的警察力量,直到1856年,英国的每个县都有警察局长。因此,英国例子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使我们能够研究私人执法系统如何应对工业革命伴随的犯罪增加。

这不是研究英国私人诉讼制度如何运作的第一篇论文。弗里德曼(1995)也从法律和经济学角度考虑了18世纪英国的法律体系。他讨论了私人诉讼协会如何通过预先承诺犯罪的潜在受害者进行起诉以及将成员间威慑的好处内化。艾伦和巴泽尔(2011)考虑生产标准化如何影响了刑法的演变,引入了警察,并在此期间引入了工厂殖民地。

在一篇相关文件中,我研究了检察机关的内部组织如何通过采用捆绑和价格歧视策略私下提供公共产品,本文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关注于这些协会是如何响应工业革命而出现的,工业革命打破了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早期的英格兰相当有效的私有执法体系。它解释了为什么由于公共选择原因而反对专业警察部队的庇古解决方案,并且它将检察机构协会的相对有效性评估为私人解决英国工业革命中的犯罪问题。

二、私人的起诉制度

前工业化英格兰的执法主要是私人的[1]。然而,十八世纪的英格兰并不依赖于小规模社会典型的纯粹的非正式的赔偿制度。法律制度集中并公开提供(尽管费用是通过费用支付的)[2]。尽管如此,这个系统依赖于个人的程度是惊人的。当地治安法官,太平绅士和警员参与协助受害者追捕和逮捕犯罪分子,但除了叛国和钱财等危害国家罪之外,与起诉的相关成本由受害者承担,这个体系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在18世纪,大部分的国家都是通过从中世纪继承的安排进行治理。

尽管全国范围内没有对所犯罪行进行估计,但私营执法体系似乎在英格兰前工业化国家发挥了充分的作用。麦克马兰总结了历史共识如下:他们的业余警务系统,来自当地的村庄或病房,似乎在新社会历史的掌握之中,具有卓越的能力,认真,高效,并且足以满足农村和小镇英格兰的需求。也许最令人信服的证据是,尽管人口增长,尽管死刑犯罪的数量急剧上升,但死刑的绝对数量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稳步下降。

英国前工业界限制犯罪的一些因素正在起作用。首先,构成英格兰大部分地区(伦敦以外)的农村社区的小规模性质意味着财产犯罪的机会很少。宝贵的财物被封锁并谨慎守卫,他们往往是个人物品,可以很容易地被他们的主人(艾伦和巴泽尔)识别(并因此恢复)。其次,已经建立完善的社会规范意味着有多种替代形式的惩罚可以与正式的法律制度一起使用。“可公诉”的行为可能会受到雇主解雇或惩罚的威慑或惩罚,非正式的强迫或牧师或土地所有者的告诫、仲裁、并通过穷人的法律来控制。可能会在不使用正式礼节的情况下,对这一可怕的方法列出可能带来的排斥主义,并最终从社区中退出(非正式的世俗对等的驱逐),并通过仪式化的粗犷音乐或骑马讽刺来加以控制法律的机器。最后,这些非常相同的社会规范也意味着刑事司法系统在使用时能够有效运作。志愿者警察和太平绅士协助受害者并追捕罪犯,因为他们被地方社会规范激励。

然而,这在十八世纪发生了变化,到工业革命时代,同时代人相信犯罪浪潮正在进行。当时的观点是,“在维多利亚登上王位之前的几年里,这个罪行已经大大增加了, 1857年以前没有对实际犯罪数量进行估计,因此我们对这一犯罪浪潮的主要证据来自审判前委员会的增加。从1805年起,在国家一级记录了由私人,窃贼或警察抓到的犯罪嫌疑人人数,他们被带到治安法官面前,并被判监禁等待审判。这些数据如图1所示。不可避免地,它反映了对致力于根除犯罪的犯罪和资源以及交流的态度。

1 1807年至1838年间绝对数量和每10万人的委员人数增加。资料来源:委员会委派的第一份报告,询问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县建立有效的警察部队的最佳方式

1839年度犯罪数量。尽管如此,当地的研究肯定表明,财产犯罪在十八世纪后期正在增加为了确定为什么在工业革命期间私人检察系统受到压力,考虑经济理论对犯罪动机的看法是有益的。

三、18世纪和19世纪英国的犯罪问题

(一)犯罪市场

我使用贝克尔开发的犯罪框架市场(1968)来分析自诉制度如何在像英格兰工业革命这样的社会中发挥作用。犯罪分子的供给和财产安全的需求决定了犯罪活动的均衡数量。潜在的罪犯可以选择普通就业或犯罪活动。因此,犯罪的供应是犯罪能力的截止水平的一个函数,潜在的犯罪分子在犯罪和不犯罪之间漠不关心。这是通过盗窃可以获得的商品价值的增加函数,以及逮捕和起诉的可能性以及被定罪的成本在下降。

在私人制度下,犯罪受害者可以选择是否起诉嫌疑人。只有当收益超过成本时,受害者才会起诉。在均衡状态下,犯罪的市场水平将由犯罪分子的供应和由私人提起诉讼的意愿决定的暗示的犯罪需求决定。

如果个人将起诉决定对整体威慑水平的影响纳入内部因素,从而激励边缘犯罪者成为犯罪分子,那么私人和分散的起诉制度就可以达到社会最佳的起诉和犯罪水平。个人在工业化前英格兰面临什么激励个人获得的主要直接利益是追回被盗的货物。但检察官也间接受益,他通过提高威慑水平(或通过监禁某一特定罪犯)来降低将来成为犯罪受害者的可能性。在一个小社会中,这个概率是正面的。一个人也可以获得起诉所有违反他的罪行的声誉。而且,在一个小规模的社会中,邻居们可以对那些没有起诉对自己的人或财产犯罪的个人实施社会制裁。因此,在一个社会紧密,社会规范强烈的社会,私人检控系统有可能接近有效的起诉水平。然而,该理论预测,随着社会变得更大更流畅,个人必须起诉的激励机制将会减少,而起诉的社会效率水平与实际起诉水平之间的差距也会扩大。

(二)工业革命和犯罪市场

工业革命在几个方面加剧了这个问题。在供给方面,城市化和工业化加强了个人不得不犯罪的激励措施,特别是财产犯罪。当代作家认为,经济增长加强了“偷窃”的诱惑力[3]。十八世纪的消费革命意味着盗贼可以窃取许多更宝贵的个人财物,比以前更多的是:腕表和成衣服装变得很普遍。

艾伦和巴泽尔(2011)认为随着标准化产品日益取代个性化产品,盗窃变得更加容易。更大的标准化降低了检测的可能性。但是,不仅是标准化的制成品变得更容易被盗用。更好的收费公路鼓励马盗(Styles 1989,20)。新工业城镇的崛起使得不成文的犯罪更加普遍,并且使犯罪分子更容易逃脱。

工业革命的特点是人口增长迅速,城市化,结构变化和人均收入增长一样多。总产出有所增加,但实际工资停滞不前,而收入不平等则急剧增加。制造业在兰开夏郡和中部地区蓬勃发展,但在东安格利亚等全国其他地区,传统纺织工业进入衰退状态,造成普遍困难和失业(Mokyr1988; 哈德森1989)[4]。经济增长,更大程度上的不平等和标准化直接增加了犯罪的回报,而实际工资的停滞或下降降低了下一个最佳替代犯罪的价值。

前工业社会的社会规范鼓励检察官将其产生的积极外部效应内在化。城市化侵蚀了这些规范。此外,随着刑事司法系统的非正式替代手段开始消失,随着法律变得更加专业化,律师的使用变得更加普遍,使用法院的成本也随之增加。

十八世纪中期以后的改革者指出,很少有人将检控结论归结为结论。警察改革的倡导者最清楚地说明了这一推论:“许多人因小型抢劫而遭受苦难,害怕起诉的麻烦和费用,自己独自承受损失”。这不仅仅是因为承担起诉费用昂贵。相反,他们有机会免费附随其他人的起诉,结果实际起诉数量低于社会最佳数量。亨利菲尔丁指出,这不仅是针对被抢劫的党的一种罪行,而且是针对公众的罪行,因此他们有权起诉,而那些阻止或扼杀这样的检察机关的人不再是无辜的人,而是犯有高度违反公共利益的罪行。

市场与社会最佳起诉数量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说明了贯穿当代犯罪讨论的危机感。科尔斯认为,问题非常严重,需要检察官。“经验”告诉他,赞成起诉“强大的人”的道德论点,不会在人们的头脑中唤醒公众精神的种类,这种公共精神会在所有拖延下诱使“个人”成为自愿的检察官,通常会带来一些来自该国的证人的费用,并让他们在司法法庭上逗留,也许连续几天检察官与专业警察部队联合起来,不会“仅仅消除检察官多次表现出来的厌恶情绪,挺身而出,以促进公正司法的目的; 但它会在很大程度上阻止混合重罪或对证人进行交涉的可能性。

(三)一支专业的警察队伍

警察改革的倡导者将大部分私法系统与公法系统进行了对比。Charles Cottu在十九世纪曾访问过英国,他观察到英国人对犯罪的起因并不感兴趣,并且对被告的谴责是非常漠不关心的,匿名人认为法国司法系统优于英国司法系统,因为它在咨询案件,确保嫌疑人和寻找他有罪的证据发挥作用。而在英国,这里没有检察官,我们完全信赖犯罪受害者的信息。由于缺乏检察官,我们将这一自愿举报人绳之以法; 这给他造成了如此沉重的负担,失去了金钱,失去了时间,并且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在很大一部分情况下(大概是大多数情况下),伤害不是一个残酷的事情,受伤的人隐瞒了它,并且拒绝了投诉。我们不采取措施确保犯罪通知,而是采取措施确保他们的隐瞒,从功利主义改革者的角度来看,就现代庇古经济学家而言,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似乎很明显:引入一个由政府资助的专业警察部队和检察官。

三、起诉协会

在英格兰工业革命中,私人的起诉制度无法应对犯罪。由于公共选择的原因,19世纪初英格兰的庇古问题解决方案脱离了议事日程。这给了我们一个独特的机会,看看私人机构如何能够对公认的市场失败做出反应并解决可扩展性批判。

从十八世纪中叶开始,私人协会和组织开始在全国各地形成。这些协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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