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澳大利亚国家公园是政府保护的地区,旨在保护自然和文化资产,并通过娱乐和旅游为人类提供自然使用区。澳大利亚的每个州政府都负责自己的国家公园系统,每个州都有一个政府保护区管理机构(PAMA),负责管理国家公园,以实现保护和使用目标。在所有州,国家公园游客服务由这些公共机构和私营部门提供。为了进一步促进休闲和旅游,澳大利亚国家公园包含各种类型的基础设施。一般基础设施是指提供电力、水、卫生、交通(包括道路和公共交通)和通讯的基础设施,主要由政府提供和维护。旅游上层建筑是指提供餐饮服务、旅游景点和住宿设施的基础设施,如营地、小屋和酒店。旅游业超级建筑可以由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建设和/或运营,也可以由私营部门作为商业实体运营(Crouchamp;Richie,1999)。澳大利亚国家公园的基础设施数量和类型因州而异,私营部门的参与程度也不尽相同。
维多利亚州政府在其控制下拥有45个国家公园,由维多利亚州法定管理局管理(Parks Victoria,2013)。在维多利亚国家公园提供游客服务或经营旅游上层建筑的私营部门实体被称为“商业旅游运营商”(CTO),维多利亚旅游局将其定义为“开展旅游活动(如导游、特别活动或设施)的个人或组织,其结果是一定程度的商业回报”(2008:78)。商业旅游是本研究中使用的一个包罗万象的术语,表示在维多利亚国家公园内经营的私营部门的CTO及其商业旅游活动。
维多利亚国家公园内的商业旅游活动已被限制为提供游客服务(如露营、步行或巴士旅行)和经营现有政府拥有的基础设施(如灯塔住宿或食品服务设施)(公园维多利亚,2013)的CTOS。在整个澳大利亚,随着旅游业利用日益增长的自然旅游市场和政府资金的减少,私人部门在国家公园的存在不断增加,限制了PAMA资源提供游客服务和旅游上层建筑(Buckley,2011)。2013年,维多利亚州政府通过2013年《国家公园修正案(租赁权和其他事项)法案》修订了立法,现在允许私营部门在国家公园边界内资助、建造和运营旅游上层建筑,并包括向CTO提供长达99年的租赁的规定。这是对国家公园立法的一个根本性改变,引发了利益相关者对维多利亚国家公园中什么是可接受的商业旅游以及如何监管的不满(Wilkinsamp;Tomazin,2012)。
商业旅游可以对国家公园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它能够提高游客对保护问题的认识和教育,为保护区增加经济价值,并便利游客进入。相反,它会造成环境破坏、过度拥挤并造成视觉污染(Eaglesamp;McCool,2002)。政府管制和旅游业的自我管制有助于管理这些影响。法规指导国家公园内商业旅游可接受的水平、类型和行为(休斯,1998)。Worboys等人。最简单的解释是,“精心构建的法规清楚地说明了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并使社区能够通过其议会代表保护自然资源”(2005:527)。因此,研究如何在国家公园内对商业旅游进行最有效的监管,以实现国家公园的成果,是很有价值的。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探索利益相关者对维多利亚国家公园商业旅游的监管认知,并随后告知在实现国家公园保护和使用成果方面,策略如何最有效。此外,该研究旨在了解利益相关者对立法修正案的不满,该修正案允许私营部门在维多利亚国家公园内建造和运营旅游超级结构。现有的监管策略框架(BaldWin,Caveamp; LooGe,2011)被用于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商业旅游法规进行分类,并探讨了各利益相关者对每种策略席效应的看法。
下一节回顾了现有的关于国家公园商业旅游管制的文献,随后第三节详细介绍了席维多利亚语境,这是本研究的重点。第四节概述了研究中使用的方法,第五节介绍了研究结果。最后,第六节对本文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总结。
2. 国家公园商业旅游监管策略
由于没有世界管理机构或商定的模式,国家和/或州或省政府为各自的公园系统独立制定国家公园商业旅游结构和条例。这可能涉及到在旅游业和环境之间接受取舍,在民主制度下,这种取舍可以说应该反映出更广泛社区的观点和价值观(McCool,2009)。Buckley(2012年)、Eagles(2014年)、Eagles、McCool和Haynes(2002年)以及McCool(2009年)都讨论了私营部门在国家公园环境中不断扩大的参与,以及管理CTO及其旅游活动所需的国家公园管理时间和资源的增加。公私伙伴关系的实证研究将监管视为这种关系的压力来源(Huybersamp;Bennett,1997;Moore等人,2009;Wilson,Nielsen和Buultjens,2009)。因此,有必要对具体的监管战略、其结构和政策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研究(Bramwell,2005年;Hjalager,1996年;TTF,2007年),并已成为旅游文献中越来越受关注的领域(Buckley,2012年)。
在国家公园设置的实证研究中,主要考虑了两个监管主题。首先是商业旅游和休闲国家公园游客(Cater等人,2008年;Hillamp;Pickering,2002年)和保护区内或附近的CTO(Huybersamp;Bennett,1997年;Russell,Lafferty,amp;Loudoun,2008年;Viteriamp;Cha,vez,2007年)遵守法规。这些研究发现,访客和首席技术官(CTO)与自主管理社(PAMA)的关系,CTO的归属感,以及他们对法规合法性和内容的看法都影响了他们的遵守。在澳大利亚,国家公园系统由各州单独管理,而不是国家管理系统中更为常见的结构,各州之间的法规不一致,这可能会降低游客和CTO的知识和合规性。第二个主题更广泛地探讨了指导游客管理的政策和监管内容,以及国家公园系统内的公共和私人伙伴关系。在这些研究中,采用了案例研究和比较分析方法,以发现加拿大和美国(Hyslopamp;Eagles,2007年)在澳大利亚(TTF,2007年)和世界其他系统(Wyman,Barborak,Inamdar,amp;Stein,2011年)的优缺点。
迄今为止,这些研究很少关注监管理论。Hjalager(1996)在其关于创新和可持续旅游的研究中阐明了将规范理论融入实证研究的价值。她建立了一个研究框架,从更广泛的文献中确定可持续旅游监管战略,然后将其归类到Ouchi(1980)的监管模型中。然后,可根据可持续旅游业和监管文献对研究提出讨论和建议。此外,开发这样一个框架可能会提高跨研究比较结果的能力。
本研究采用鲍德温等人的研究方法。(2011)监管框架,概述了政府可用的八种监管战略,并详细说明了每种战略的优缺点。该框架先前已在其他领域进行了调整(Hoye、Nicholson和Houlihan,2010年),比其他监管理论(Huybers和Bennett,1997年;Ouchi,1980年)更全面,可能为研究提供更大的深度。
在现有的国家公园管理文献中,巴克利(2011,Enguls&McCool,2002;2002,NeWoad,穆尔,Doern,2013;WoBeol等人,2005)和来自Victoria的现行做法,对国家公园中商业旅游的调控策略进行了席明。然后将这些分类为Baldwin等人(2011)的八个监管策略类别。表1列出了每个监管策略类别,并举例说明了在监管国家公园商业旅游的背景下如何使用该策略。
Table 1
鲍德温等人(2011)监管策略及其在国家公园商业旅游监管中的应用实例
监管策略 规范国家公园商业旅游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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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控制 bull; 设置首席技术官执照
- 特定活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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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激励的策略 bull; 降低期望行为的费用
- 提高进入敏感地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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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控制 bull; 租赁/合同
- 利益表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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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 bull; 首席技术官必须向游客披露有关其环境管理实践的信息
- 首席技术官必须向自主管理社披露其活动的信息(时间、地点等)
- 直接行动 bull; 国家公园内的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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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bull; 道路、标志和设施的设计
- 为特定的活动和限制划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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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责任法/公共赔偿/社会保险 bull; 提高高风险活动保险费
- 公共责任保险
- 自我调节 bull; 自愿行为守则
(1) 指挥和控制:指挥和控制策略是指那些法律强制执行的法规,对商业活动提供规则和约束,通常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提供某种形式的惩罚(Baldwin等人,2011)。Bramwell(2005)提出,由于这些策略通常在本质上是可量化的,例如允许进入某个区域的访客数量,因此其结果和影响程度比其他更抽象的措施(如激励或设计法规)更可预测,并允许更精确的管理。指挥和控制策略包括商业旅游许可证和娱乐许可证,这些许可证由PAMA授予,以控制在国家公园内进行什么、如何和多少活动。2013年,共有321名CTO获得维多利亚公园的许可,在维多利亚国家公园内开展商业活动。还制定了活动冒险标准,指导所有游客如何开展活动,以确保安全和尽量减少环境损害。其中包括地点和时间限制,要求CTO具备开展活动所需的必要的急救资格和专门培训。
(2) 基于激励的战略:基于激励的战略是那些奖励首席技术官,如果他们达到了预期的结果或表现在一个理想的方式。它们也可以是惩罚CTO不希望的行为或结果的策略。这些措施可能包括降低在环境管理方面表现出最佳实践的首席技术官的费用。其他例子包括:旨在提高CTO承诺的延长许可证期限的费用降低;以及旨在保持可控游客数量的高峰期和/或敏感区域的较高入场费(Bramwell,2005;Eagles等人,2002)。在Victoria,CTO被限制为最多三年的许可证,但如果他们进行生态认证,则可以延长到10年。
(3) 市场治理控制:市场治理控制是指旨在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的法规。这可能包括规范公共和私人提供旅游业之间或CTO之间的竞争。利益表达(EOI)过程是维多利亚州政府用来呼吁私营部门对在Point Nepean国家公园内建设旅游上层建筑感兴趣的一种监管形式,有效地将“市场竞争”转变为“市场竞争”(Baldwin等人,2011:165)。如果获得批准,政府将提供的长期租约将成为开采合同,允许提议者“开发公共产品,作为资本投资和支付利润税的回报”(Baldwin等人,2011:167)。
合同/租赁可以包含行政和运营规定,如开放时间;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水平;标识和营销控制;维护责任;定价结构;环境管理;租赁期限;以及员工培训和资格要求(Eagles等人,2002年)。
国家公园的合作伙伴关系确定了从最初的申请和批准流程到正在进行的合同管理等问题(Wilson等人,2009年)。PAMAs和政府的过度官僚程序和决策时间对首席技术官申请合同是一种威慑,一些正在进行的合同条例也会控制他们的业务(TTF,2007)。像CTO这样的规定不能预订他们的餐厅设施,因为国家公园的目标要求留有可以在公共场所散步的地方,这在Wilson等人的文章中得到了强调。
(4) 披露:要求披露的法规允许政府通过要求CTO向客户、国家公园管理层或政府本身披露其业务活动的具体细节来控制CTO业务信息。维多利亚国家公园的所有持牌CTO必须完成返回维多利亚公园的行程,详细说明他们在国家公园内开展的活动。
(5) 直接行动:政府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通过直接行动影响结果。例如,政府可以建立一个可持续的住宿设施,然后出租给首席技术官。
(6) 设计解决方案:设计解决方案是指政府如何设计和提供物理环境。他们通过“设计”潜在的问题或创造能够或鼓励期望的行为和阻止不期望的行为的领域来产生期望的结果(Baldwin等人,2011)。在国家公园管理中,这通常被称为“强化环境”,是控制公共和私人游客行为的流行策略。硬化环境可以包括:道路的设计和施工;停车场;步行道;露营地;厕所设施;围栏;了望台;以及对环境所做的任何其他物理变化(Buckley,2011;Cater等人,2008;Eaglesamp;McCool,2002)。国家公园管理中经常使用的另一种设计解决方案是对国家公园内的区域进行分区,以便在空间上定义和限制CTO行为。区域限制可以控制CTO可以在哪里、何时、多长时间和有多少访客进行的活动(Buckley,2011)。
(7) 公共补偿/社会保险和权利及责任法:公共补偿和社会保险是经济法规,其形式或“补偿或保险计划,将支付的保费与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计划等绩效记录联系起来”(Baldwin等人,2011:128)。较高风险的活动可能会支付较高的保费,这会鼓励雇主考虑其雇员活动的真实风险,并试图降低这些风险。澳大利亚企业被要求投保员工保险,其中应该包括任意一个首席技术官,然而国家公园的文献中并未提及这些特殊的监管策略。
通过权利和责任法,政府可以赋予一组人或个人获得预期结果的权利,允许他们在任何人受到危害时提出损害赔偿诉讼,目的是阻止任何此类不良行为(Baldwin等人,2011年)。维多利亚国家公园的首席技术官被要求为每件索赔持有1000万澳元的最低公共责任保险,以保护他们,如果他们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这些策略在国家公园文献中没有具体论述。
(8) 自我调节:当首席技术官控制或管理自己的行为以达到预期的结果时,就会发生自我调节。指导方针指导和执行行为可以由以下机构创建:CTO本身(正式自律);旅游业(行业自律);或政府、公司和行业的组合(共同监管和元监管)。它还可以包括对来访者的教育和自愿行为准则,目的是一旦来访者了解其行为的潜在影响,他们将自我调节,以尽量减少这些影响。在维多利亚州,CTO可以获得工业主导的生态旅游认证,也可以获得政府主导的质量保证框架认证。维多利亚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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