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对金融普惠和稳定性的影响外文翻译资料

 2023-03-28 17:02:09

数字金融对金融普惠和稳定性的影响

原文作者 Dr Peterson K Ozili

单位 Essex Business School, University of Essex.

摘要:本文对与数字金融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这是一个尚未在以往文献中得到批判性讨论的领域。数字金融和金融普惠对金融服务需求者、数字金融供给者、政府和经济都有若干好处;尽管如此,仍有一些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得到解决,可以使数字金融更好地为个人、企业和政府服务。本文讨论的数字金融问题与正在进行的热议以及旨在通过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数字金融促进金融普惠的国家级项目相关。

关键词:金融普惠; 金融科技; 数字金融; 金融稳定; 金融风险; 金融机构

1. 导言

这项研究考察了数字金融对金融普惠和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本文围绕数字金融展开讨论,探讨数字金融对金融普惠和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影响——这是一个在以往文献中尚未涉及的问题。在概念层面,讨论还涉及数字金融、数字金融普惠和金融普惠的好处和风险。

自2010年以来,20国集团和世界银行领导了增加发展中国家金融普惠的倡议,以帮助降低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贫穷水平(全球金融倡议,2010年)。今天,数字金融和金融普惠对于减贫和经济增长的相关性正引起决策者和学术界的关注,这主要是因为一些问题仍然存在,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可以使数字金融更好地为个人、企业、政府和经济服务。数字金融和金融普惠可为金融服务需求者、数字金融服务攻击者、政府和经济带来若干好处,例如增加穷人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降低银行和金融技术供应者的金融中介成本,增加政府的总支出。

尽管数字金融有其好处,但它和金融普惠并没有充分渗透到广大人口中(20国集团首脑会议,2013年),这表明在获得资金、获取资金和使用资金之间存在差距。数字金融普惠、金融数字普惠和数字金融是贫富差距相当普遍的一个领域,而且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尤其是在金融科技公司之中。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对金融普惠造成的挑战在以往文献中很少提及。此外,金融技术供应者可以通过增加金融系统中的金融交易量,在经济景气时促进经济增长,但金融技术供应者及其活动是否会在经济不景气时加剧经济危机这一问题仍存疑。

本文的讨论有助于目前由世界银行牵头进行的关于支持金融普惠作为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国家减贫的有效解决办法的讨论。本文的见解可使国家和全球政策制定者了解与数字金融服务的快速发展、向穷人提供数字金融服务以及数字金融普惠所涉及的风险有关的问题。其次,对于学术界和研究人员而言,本文的讨论为新兴的金融普惠文献增添了内容,这些文献试图为实现可持续金融普惠(尤其是在贫穷经济体)提供解决方案。本文的观点呼吁更多的合作研究,以更好地理解数字金融、金融普惠和数字金融普惠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和这方面的其他模式和观点。本文的讨论也有助于推动为数不多的新兴研究,这些研究探讨了金融创新对银行和金融系统稳定的作用。这篇文章的见解可以提高我们对金融科技公司的功能的理解,也可以帮助监管者理解金融科技、金融普惠和金融体系稳定性之间的联系。

2. 理论基础

2.1 数字金融:概念与积极作用

2.1.1 概念

从从业者的角度来看,数字金融是通过移动电话、个人计算机、互联网或与可靠的数字支付系统相连接的卡提供的金融服务。同样,麦肯锡的一份报告指出,数字金融是“通过手机、互联网或信用卡提供的金融服务”(见Manyika等人,2016年:第4页)。据Gomber等人(2017年)称,数字金融包括一系列新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金融相关软件以及金融科技公司和创新金融服务供应者提供的新型客户沟通和互动形式。虽然没有数字金融的标准定义,但有一些共识认为,数字金融涵盖所有产品、服务、技术抑或是基础设施,这些产品、服务、技术抑或是基础设施,使个人和公司能够通过互联网(在线)访问支付、储蓄和信贷设施,而不需要访问银行分行或不直接与金融服务供应者交易。在欧洲,互联网已成为银行业公认的分销渠道,通过对比其他渠道,所有传统银行以及新参与者都发现了(Barbesino,Camerani和Gaudino,2005)。

通过数字平台提供金融服务的目标是促进减贫和发展中经济体的金融普惠目标(联合国,2016年)。理想情况下,任何数字金融服务都有三个关键组件:数字交易平台、零售代理以及客户和代理对设备的使用—大多数通常是移动电话——通过数字平台进行交易(CGAP,2015年)。要使用数字金融服务(DFS),DFS用户将拥有他们自己的现有银行账户(或拥有使用它们的批准权限的第三方账户),并且应该在他们的账户中具有可用资金(或透支),以通过数字平台(包括移动设备、个人计算机或互联网)进行现金支付(流出)或接收收入(现金流入)。

2.1.2 积极作用

数字金融有一些积极作用。

第一,数字金融可以带来更大的金融普惠,将金融服务扩展到非金融部门,并将基本服务扩展到个人,因为发展中世界近50%的人已经拥有移动电话(世界银行,2014年)。

第二,数字金融有可能为发展中国家的穷人提供负担得起、方便和安全的银行服务(CGAP)。最近,世界各地数字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有所改善,这可以帮助数以百万计的贫穷客户从基于现金的交易转向安全数字平台上的正式数字金融交易(CGAP)。

第三,数字金融有望通过为个人以及中小型和大型企业提供获得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信贷便利)的便利途径,提升数字化经济体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从而推动总支出,进而提高GDP水平。数字金融还可以提高经济稳定性,增加金融中介,既有利于客户,也有利于他们及其家人所处的经济状况。

第四,数字金融创新可以对银行业绩产生长期的积极影响。Scott,Van Reenen和Zachariadis (2017)的研究采用了SWIFT对银行业绩的影响,这是一种基于网络的技术基础设施和一套全球银行间电信标准。他们调查了欧洲和美国29个国家的6848家银行,发现采用SWIFT (i)对长期盈利能力有很大影响;(ii)小型银行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大;以及(iii)表现出对性能的显著网络影响。

第五,数字金融还通过提供一个平台来促进总支出的增加,进而因为金融交易量的增加而产生更高的税收,从而使政府受益(Manyika等人,2016年)。

第六,数字金融对金融和货币系统监管者有积极作用,因为全面采用数字金融会大大减少坏(或假)钱的流通等。数字金融为客户带来的其他好处包括更好地管理客户的个人财务、作出快速的财务决策,以及增加在很短的时间内进行付款和收款的能力。

总之,数字金融应该改善拥有正式银行账户并在银行账户中有资金以完成多项金融交易的个人和企业的福利。然而,只有在提供数字金融服务的成本可以忽略或为零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实现数字金融的预期效益。

2.2 数字金融普惠:概念与积极作用

2.2.1 概念

CGAP将数字金融普惠定义为“被排斥和服务不足人口以数字方式获得和使用正规金融服务”(CGAP,2015年)。目前,至少有80个国家推出了通过移动电话和类似设备提供的创新数字金融服务(全球供应链管理协会,2014年),以鼓励数百万贫困客户专门使用数字金融服务而不是基于现金的交易。

数字金融普惠的进程始于这样一种假设,即被排斥抑或是服务不周的人口拥有某种正规银行账户,需要数字化的介入,以便能够远程进行基本的金融交易。如果被排斥和服务不周的人群理解并能够被说服相信数字金融普惠的预期成效,则有效的数字金融普惠计划应适合于满足被排斥和服务不周人群的需求,并应以供给者可持续且客户负担得起的成本来负责任地进行交付。

2.2.2 积极作用

数字金融普惠也有一些积极作用。

第一,数字金融普惠承诺通过减少银行大厅排队人数,减少手工文书和文件,减少银行分行的数量,帮助银行降低成本(IFC,2017;Manyika等人,2016年)。有了数字金融普惠,大量储户可以在几分钟内轻松转换银行,这迫使银行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否则就有可能将储户推向互为竞争关系的对手银行。

第二,对金融和货币体系监管者而言,数字金融普惠也有助于减少流通中的实物现金数量,有助于降低发展中国家和贫穷国家的高通胀水平(全球政策金融倡议,2016年)。

第三,数字金融普惠可改善拥有可靠数字化平台的个人和企业的福利,可通过该平台获取银行账户资金进行金融交易(CGAP,2015年)。

2.3 金融普惠:概念与积极作用

2.3.1 概念

根据一份联合国报告,金融普惠是可持续地提供负担得起的金融服务,将穷人纳入正规经济(联合国,2016年)。金融普惠也可以定义为穷人使用正规金融服务(Beck,demirgurc-昆特amp; Levine,2007年;布鲁恩和洛夫,2014年)。金融普惠旨在增加主要通过拥有正规银行账户获得正规金融服务的个人(大多为穷人)人数,这有助于减贫和促进经济增长。随着金融普惠程度的提高,以前在金融领域内被排除在外的个人将能够投资于教育、储蓄和创办企业,这有助于减贫和促进经济增长(Beck,demirguuml;c-昆特和Levine,2007年;布鲁恩和洛夫,2014年)。一个包容性的金融体系应该为所有人,特别是穷人提供获得和转移资金、增长资本和降低风险的机会。

2.3.2 积极作用

金融普惠对贫穷家庭有几个好处。

第一,金融普惠为低收入个人提供了为未来储蓄的可能性,从而促进了个人金融的稳定,并为银行存款的高水平配置提供了可能性,这有助于为银行陷入困境时获得更稳定的存款基础(Han和Melecky,2013)。更大程度的金融普惠性还可以为贫困家庭提供积累储蓄、进行投资和获得信贷的机会(Ellis,Lemma和Rud,2010)。

第二,金融普惠还使他们能够应对疾病或失业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造成的收入冲击(Collins等人,2009年)。此外,金融普惠通过降低顺周期性风险对金融稳定产生积极影响;通过更大程度的金融普惠,小储户数量的大幅增加将增加银行存款的规模和稳定性,这将减少银行对“非核心”融资的依赖,这种融资在危机期间往往更不稳定(Khan,2011),从而提高银行系统的稳定性。此外,低收入群体相对不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将他们纳入金融部门将提高金融系统存款和贷款的稳定性。Hannig和Jansen (2010)表明,迎合低端个人的金融机构往往能很好地度过宏观危机,并有助于维持地方经济活动。此外,Prasad (2010年)还指出,中小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家对总体就业增长有不利影响,因为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往往劳动密集程度要高得多。此外,更高水平的金融普惠可以促进不同经济部门更多地参与到正规金融体系中,因为随着正规金融部门份额的增加,这加强了将利率用作宏观经济稳定的关键政策工具的理由,这对经济增长有积极影响(Cecchetti和哈鲁比,2012年)。根据Dev (2006),当自助团体运动和小型金融机构参与普惠方案时,金融普惠可被视为一个商业机会和社会责任,因为这两类集体对改善金融普惠很重要。

2.4 金融科技供应者:概念与积极作用

2.4.1 概念

“Fintech”一词指的是“金融科技”,其定义是通过计算机程序和算法引领的现代科技创新提供金融和银行服务。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供应者被定义为使用科技平台(无论线上还是线下)来提供新的金融服务或改进现有金融服务的交付的个人或公司。理想化地,如果供应者使用科技(无论线上还是线下)来提供或改进金融服务的交付,使得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者来说,申请金融服务和获得金融服务之间的障碍数量显著减少,则该供应者将有资格被称为金融科技供应者。不过,一些自称Fintech的供应者采用的科技在实践中并不能显著减少客户在申请金融服务和获得金融服务之间必须经历的障碍,进而质疑这些个人或公司是否应被称为“Fintech”。在一些国家,是否将这些公司取消分类为“Fintech”的争论仍在继续。

金融科技公司在数字金融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金融服务领域正在出现一些金融科技供应者,它们要么与银行展开竞争,要么将银行的职能与客户进行互补。在现实世界中,一些金融科技公司以更高的成本提供金融服务,而从银行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相对较低,但从受监管的银行获得贷款的漫长的等待过程正使得客户从银行机构转向非银行机构。例如,客户在周一走进银行申请7万英镑的贷款,不太可能在周一获得全额贷款,这种现象归因于银行监管机构和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程序要求银行花费相当多的时间来评估个人是否有资格获得贷款。

尽管从非银行机构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很高,但收入低抑或是不稳定的个人和公司仍然更喜欢使用非银行机构的服务,其中许多服务目前在新兴国家和大多数非洲国家是不受监管的。此外金融科技公司是多元化的,它们的多元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有的线上或线下科技。Fintech的业务包括快速兑现支票服务、发薪日贷款等相关服务。因此,金融科技供应者的活动可能对金融普惠和稳定性产生影响。

2.4.2积极作用

与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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